北京时间1月17日下午消息 据《南华早报》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出警告,由于中国石油(PetroChina)首次承认与母公司的交易中涉及到伊朗、苏丹等美国制裁的对象,SEC可能针对中石油采取惩罚措施。
律师表示,美方陪审团尚未就是否对中石油施加包括罚金、监禁在内的惩罚措施做出决定。中石油上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表示,该公司处理了伊朗和苏丹的原油,进口商则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的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China National United Oil Corporation)。目前伊朗正处于美方的严厉制裁下,迫使伊朗放弃有争议的核计划。
这是中石油首次承认业务涉及到伊朗。在2012年提交给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年报中,中石油称从苏丹等美国制裁名单中的某些国家手中购入少量原油,但并未透露苏丹以外的其他国家。
2012年的年报中,中石油表示没有参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附属公司的活动”,并且“从未收到来自这些活动的收入或利润”。
目前中石油在上海和香港上市交易,但其美国存托凭证在纽约证交所交易,因此也属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交银国际分析师吴飞(音译)表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国有公司通常不会让其上市的附属公司来处理有争议的业务。
SEC在2013年12月13日致函中石油,表示已经完成了针对涉及苏丹、伊朗和古巴交易的调查。信中,SEC表示不会排除惩罚性措施的可能性。
美国律师事务所Squire Sanders合伙人David Zagore表示,如果美国上市公司违反了美国制裁规定,每项违规的最高罚金可达100万美元,并且相关高管可以被判处20年监禁。
David Zagore称:“同美国制裁对象做生意一直是严重的问题。但是,每年很少有人会被起诉。难以预测SEC针对中石油采取行动的风险性。”
美国律师事务所众达(Jones Day)的合伙人Gene Buttrill表示:“可以进行民事和刑事处罚。理论上来说,SEC可以让中石油退市。但是很难想象SEC会通过让一家大型国企退市来发起与中国的贸易战。”Gene Buttrill认为,SEC不太可能会严惩中石油而导致出现外交风波。(汉新)